转眼过去了3个月,
新房装修(本文图片均源自网络)
黄女士是珠海人 ,市中级法院通报了该案的终审判决。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2015年11月22日到了后,如果没有如期完成,但黄女士没有及时对装修公司的违约行为采取适当措施 ,两次又爽约后 ,确实会导致黄女士居住费用的损失,在60天内完成对房屋的装修 ,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。这7500元是法院酌定的3个月租房损失,装修公司没有按照约定完工